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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芜市食药监局收回2家药品零售企业

药品回收网站:莱芜市莱城区宏盛堂药店有限公司、莱芜市莱城区九九康大药店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有关规定,不再符合认证标准。

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条例》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,责令限期整改。

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,收证期间有关企业应停止一切药品经营活动,欢迎广大群众监督,监督电话12331。 

序号

证书编号

企业名称

注册地址

收证日期

1

SD12-Da-20150303

莱芜市莱城区宏盛堂药店有限公司

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方下南村

2018.4.19

2

SD12-Da-20150305

莱芜市莱城区九九康大药店有限公司

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方下南街泰山路中段

2018.4.19